内容介绍: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00
仁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胶澳海关以及广州海关的奏本几乎同时抵京,所奏之事大体相同,都是报告此番先前回国之“八旗商号”船队所载之战利品关税事宜——按大清军规,但凡军队缴获的战利品,三分之一可留为军队自行在内部进行分配,余者一律上缴国库,此番“八旗商号”船队运回国的便是东瀛以及南洋所获之部分,尽管不是全部,可所获已是惊人至极,在胶澳海关报关的战利品总报价为两千万白银,而在广州报关的货物总价更是多达四千五百万两白银之巨,正因为数额巨大,两处海关皆不敢擅自做主,上本请仁和帝圣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