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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雨 · 体育 · 3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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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履行终战协定之第4条。国防军提供了一份名单,注明了被围日军犯下屠杀平民罪行的部队番号。要求日军将所列明部队的主官交给方,国将组织一个特别军事法庭审理此案。日方开始耍赖,声明上述部队的主官大部战死,但最终还是有41名日军军官被捕,其将级军官1人,佐(校)级军官22人,尉官18人。这些军官随即被指控犯有战争罪被起诉,三个月后宣判,其19人被处死刑。押赴战地公开枪决。剩余者被处以不同刑期的徒刑。长期在国服刑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