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1:49
郡一级不再设郡守府或节度使府,而设立一个单一的总督府,每郡设总督一人,但总督府下不设具体行政机构,总督府仅有高级幕僚数人,负责协助总督处理日常事务。总督负责统领指导全郡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负责对府一级官员人事监督考察和管理,但不参与具体行政事务,具体行政事务一律由府一级行政机构操作。这样一来扩大了府一级政府的行政权力,取消了郡一级行政机构,提高了办事效率,而总督府的设立则保证了大都护府对各府日常行政事务的监督和指导,防止府一级地方政府政策导向偏离大都护府确定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