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被写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新基建”如何领衔扩大内需,打造中国经济新引擎,成为 全国“两会”期间引发各界关注的一大热点。
如何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智慧城市等“新基建”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北京市委主委闫傲霜今年提交的几个建议,都与这一主题有关。
加快电力能源行业区块链应用研究
目前,我国电力能源领域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区块链技术有着迫切的需求。
在闫傲霜看来,尽管区块链技术逐渐成为互联网行业竞相追逐的新风口,但目前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离成熟还有一定的差距。区块链在电力能源领域应用过程中,存在联盟区块链关键技术有待突破、链上链下数据协同技术有待提升、区块链监管技术有待完善等问题。
“建议由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设立电力能源领域区块链应用研究重大专项,基于电力能源领域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区块链技术的落地应用,加快电力能源区块链标准体系研究,争取行业标准制定主导权。”闫傲霜说。
“如,以电力行业应用为切入点组织专项,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以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电力行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科技企业,共同开展‘区块链+电力能源’的技术研究、标准制定、试点示范等攻关研究与应用工作,形成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重大专项组织架构。”闫傲霜举例说。
同时,闫傲霜表示,在此过程中,首先,要实现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攻克区块链在电力能源领域应用的核心技术,建立自主、安全、高效、开放的区块链平台。其次,要建立区块链标准体系。成立区块链技术标准发展联盟,以电力能源领域为切入点,推动制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应用产品安全等标准体系建设,并开展国际标准相关工作。第三,要完善区块链检测监管。针对不同区块链技术平台的技术路线、行业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完善区块链技术平台实验检测技术,开展追踪溯源、安全探测、数字资产等监管技术研究。第四,要促进区块链落地应用。电力能源领域具有适宜的区块链落地应用场景,可作为区块链技术落地应用的重要试点,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率先在泛在电力物联网平台、综合能源服务、智能合约管理、能源供应链金融、电费金融等方面应用,并适时推动成果向其他领域拓展。
大力推动雄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
设立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雄安新区从建设伊始,就将数字智慧城市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行了系统的规划并开展了多方面的实践探索,既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数字智慧城市建设所涉及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设施都应按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保护,但目前缺少完整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规范和标准,现有法律法规对新型基础设施保护责任的界定等还不清晰。”闫傲霜说,数字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技术有待突破,特别是保障数据安全的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问题,传统的安全手段和管理机制已不能保障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
为此,闫傲霜建议设立“雄安新区数字经济与数字智慧城市建设重大专项”,构建数字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分层级实现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开展数字经济培育模式和未来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研究等。
“应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关键技术问题,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加快5G、物联网、车联网、区块链等领域的底层技术和通用技术突破,在实现数据安全自主可控的同时,更多地在真实应用场景中验证技术,形成雄安对已有的技术择优用,新创的好技术率先用,而雄安新区验证的好技术大家都愿意用的局面。”闫傲霜建议,专项以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契机,在“破”的基础上设立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建立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现代治理体系,形成支撑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承载标准和规范。
加强科技创新与司法创新融合
我国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了互联网法院,创新“互联网+司法”审判机制,成效初显。闫傲霜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智慧法院相关各个系统和产品间,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不兼容的问题。另外,还存在电子证据运用存在障碍,互联网司法的法治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
因此,在“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与司法创新融合的建议”中,闫傲霜表示,要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总体规划和科技创新系统布局统筹起来,协同发力。
“人民法院要在创新科技司法应用上更进一步,加强成熟科技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司法审判中运用的探索,加快完善和统一智慧法院相关技术标准,提升司法大数据预警预测能力,实现司法工作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闫傲霜说。
闫傲霜建议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司法科技创新统筹谋划,以编制2021-2035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为引领,以实施重大项目为抓手,优化整合科研资源,深化已有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
此外,还要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发挥现有三家互联网法院“试验田”作用,从实践中凝练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完善互联网诉讼的规则体系。与此同时,加大对司法科技人才的培养。如,加大现有司法科技复合型人才的发掘和遴选;超前谋划,建立完善互联网审判人才培养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