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记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听了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阅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感到很振奋。报告和规划纲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来总结部署工作,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前瞻性、指导性都很强。我对总理所作的报告以及规划纲要都表示完全赞同。最让我高兴的是,我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十余年来,首次在人大会议的材料中看到我的家乡海陆丰革命老区列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老区人民对深入调研草拟《规划纲要》的发改委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持续关注多年的实体经济问题谈几点粗浅建议。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的重要举措。我认为,供给侧改革的成效,关键还是要看能否推动实体经济的回归和转型升级。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很多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都把发展实体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例如,广东汕尾就明确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开展“暖企”行动,出台相关地方政策,优化实体经济投资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引进了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项目并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生产,产值200亿人民币,还有投资30多亿元、预计年产值100亿、税收4亿多的国际信利公司高端车载及智能终端显示屏项目也已开工建设,撬动了汕尾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必须正视的是,当前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实体经济的发展环境还有待改善。虽然经过商事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了,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干实业的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税负重、融资难、创新乏力。为此我建议:
一、从税费改革入手,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成本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发展实体经济的中坚力量和促进就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由于门槛过高,不少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无法对接,申报成本高于国家给的优惠政策,很难落地,很多企业选择放弃享受。建议国家今后出台政策时,要加强到基层调查研究,根据我国现有小微企业的特征,切实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如果我们的政策出台后落地不了,没人敢要,就证明这个政策是失败的。营改增后,值得肯定的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减负不少,而多数小微企业由于财务不完善,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原来只需交纳6%的营业税,现因难以确定进项抵扣,只能按照17%的增值税开票,无形中增加了11%的负担。另一方面,涉企收费项目多,虽然经过这两年清理,但目前国家项目仍保留29大项,涉及28个部门85项收费。因此,要继续从费改税改革入手,整合现有收费项目由一个部门征收或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减少企业“婆婆”过多的现象,降低实体行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把“放水养鱼”的池塘做大。
改进增值税征收办法。为使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给予的政策支持更为有效地实现,建议采用统一税率,可以参照混泥土搅拌行业3%的抵扣率征收增值税的做法,改征收率为核定抵扣率(具体抵扣率根据行业不同进行调研、测算和论证)。这样的计税方法,起码有三个好处:第一,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平衡税负,达到降成本的目的;第二,可以从机制上杜绝虚开增值税;第三,使今后扶持政策更灵活,要扶持某个实体行业的发展,可以通过抵扣率这个杠杆达到减税目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总之,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不能再用修修补补的做法,对税收政策要有一个大的改革。
二、扶持培育创新主体,打造创新型实体企业集群
当前,实体经济发展的短板是创新意识不强、融资难,相当数量的本土企业经营者有“小富即安”思想,创新投入怕“折了老本”。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必须从顶层设计上切实解决企业创新持续投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和壮大创新主体,甚至形成创新型实体企业集群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事实上,近年来,国家投入到鼓励企业创新的资金不少,但由于主要通过财政奖补渠道进行,资金相对分散在各相关职能部委,使得这些资金没能完全发挥应有的效用。建议国家另辟溪径,尤其由财政补助企业,不如通过设立科技创新发展银行这一非赢利性政策性银行专门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逐步把原来分散投入在各部委用于鼓励小微企业创新的专项资金,整合用于科技创新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弥补不良贷款所产生的亏损。相应地,对银行的考核不能仅以是否赢利或不良贷款为依据,更重要的是要以培育或孵化了多少有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有多少发明专利得以转化、有多少成果转化填补了世界或国内空白或取得突破性进展等为考量。这样做的利处至少有:第一,能基本满足小微企业研发、生产的资金需求。原来的财政补助,申请门槛高,前期投入大,即使申请下来也无法达到原来可行性论证的资金需求目的,最多也是锦上添花。第二,能较好解决加入WTO后国际上不少国家对我国享受政府补助企业产品的抵制,甚至设置贸易壁垒,有利于创新企业产品出口。第三,通过银行放贷资金使用的绩效会更明显。银行贷款毕竟是一种借贷行为,企业贷款后因有压力,自然动力也会增大。同时,银行在资金管理、风险评判等方面比相关部委更专业,资金使用效益也会得到相应提高。
最后,就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在“十三五”期间,将原中央苏区政策延伸到全国十三块革命根据地。“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第四十章第九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第一节提到支持海陆丰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建议能结合海陆丰的现状和历史上的特殊贡献(海陆丰是是全国十三块革命根据地之一,也中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诞生地,比中央苏维埃政权还早,至今还没能享受国家相应扶持政策),把它列入享受原中央苏区政策待遇。
二是建议规划建设粤闽经济带。“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实施“四个板块”、 “三大战略”,很有必要把东部沿海的粤闽经济带列入“十三五”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加上粤闽经济带,形成“四个板块、四大战略”。理由如下:
1.广东与福建地域相近、人缘相亲,但粤闽两地经济相对脱离,还没形成一体。
2. 粤闽两省正在打造跨省的粤闽经济合作区,大力推进闽西地区加快发展。
3.粤闽两省有四个经济特区、四个自贸区,有海陆丰、闽浙赣两个革命老区。建设粤闽经济带既可打通珠三角与海西经济区的经济联动,同时也可带动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就是从支持加快老区发展的角度也是可行的。
4. 粤闽经济带对加强港、澳、台的经济合作,影响更为深远
5. 深圳与汕尾共建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广东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也是区域合作的新探索,处于珠三角东岸与海西经济区的结合点,可以西连珠三角,东融海西经济区,发挥“桥头堡”作用。纲要提到要设立一批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和通过“飞地发展”、共建园区等进行区域合作机制创新,建议在“十三五”期间,把已有一定前期基础的深汕特别合作区由省级产业园区上升为国家级示范园区,并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国家创新区域合作机制的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