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员,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助理伍晓强反映:
无论是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还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都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必须发挥好海洋科技服务业的关键环节和战略保障作用。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海洋科技服务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样也存在技术整合能力不强、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不足、服务标准以及信用体系等建设水平不高等发展瓶颈,需要政府、行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共同探索,破解难题,实现跨越。
为了尽快提高我国海洋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建议从九个方面予以细化和加强,从而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发展“海洋+”研究开发服务。统筹海洋类高校、科研机构的优势海洋科研资源,建设“海洋科技大数据中心”;整合涉海类高校、科研机构中各级财政资金购置的大中型实验仪器设备、软件平台等,打造“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海洋类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共享专区,实现资源公用共享,为高水平的海洋类前沿研究提供尖端科研设备支持;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社会有偿开放海洋研究领域的自有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涉海技术研发服务。
二、发展“海洋+”技术转移服务。加快建设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创新海洋技术转移服务模式,为技术转移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集成服务;打造海洋类高校、科研院所与涉海类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速海洋科学技术的熟化和流动。
三、发展“海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支持开展相关海洋技术标准的研发与应用;鼓励海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程度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品牌,做强做大,构建技术标准全程服务体系。
四、发展“海洋+”创业孵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和运营机构建设海洋科技服务业孵化器或专业园区,鼓励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运营海洋创客空间,鼓励支持海洋创客开展海洋科技创新活动;以政府为主导建设海洋特色专业孵化器,支持初创期海洋科技企业入驻,并提供天使投资、商业资源对接、跨境孵化、市场推广等服务,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拓展市场,实现商业价值。
五、发展“海洋+”知识产权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培育民营知识产权公司开展海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建设海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海洋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民营知识产权公司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海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构建全链条的海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六、发展“海洋+”科技咨询服务。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开展面向海洋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重点发展海洋科技竞争情报分析、科技查新和文献检索等科技信息服务,实现科技咨询服务领域“互联网+”和“海洋+”的强强联合。
七、发展“海洋+”科技金融服务。设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发挥基金导向作用与示范效应,鼓励基金与各级政府和专业机构联合设立分领域的子基金,引入专业化管理运营团队和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落实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对以专利权出质方式进行融资的海洋类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和保险支持。
八、发展“海洋+”科学技术普及服务。鼓励引导海洋科研院所、科技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海洋科普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加强海洋科普产品开发,拓展海洋成果传播渠道;鼓励出版机构、新闻媒体邀请海洋科学家开展海洋科普讲座、出版海洋科普读物;鼓励开发海洋旅游特色产品,带动模型、教具、展品等相关衍生产业发展。
九、发展“海洋+”综合科技服务。鼓励海洋类科技服务机构开展跨区域合作,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围绕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全链条的海洋科技服务;围绕海洋产业发展需求,整合涉海类科技服务资源,开展海洋专业化综合科技服务,培育发展海洋科技集成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