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彬
李卓彬,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广东普宁人,马来西亚侨眷,硕士研究生,高级建筑师。2006年12月加入致公党。现任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专职副主席。
1978.09—1982.07 华南工学院建筑学系学习
1982.07—1993.03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建筑师、高级建筑师,第三设计室副主任、第三设计室主任
1993.03—1993.10 广东建设实业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建筑师
1993.10—1994.10 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高级建筑师
1994.10—1998.06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高级建筑师
1998.06—2007.12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7.12—2008.09 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09—2009.07 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2009.07—2011.08 致公党中央专职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兼职),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2011.08—2013.10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
2013.10—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
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委员,致公党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