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举办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报告会
为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致公党中央在十四届三中全会期间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12月3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同志受邀作了“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报告。蒋作君常务副主席听取报告,王珣章副主席主持报告会。
施芝鸿在报告中介绍了《决定》的重大意义、在国内外的反响和评价、起草的过程以及主要框架,并围绕《决定》的历史背景、两个内在逻辑、八大思想亮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施芝鸿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征程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决定》的八大思想亮点。一是《决定》把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贯穿四中全会《决定》的思想红线和主线;三是《决定》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被总结概括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四是《决定》通篇体现了党对宪法的高度遵从,以及确保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强决心;五是《决定》体现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路;六是《决定》通篇体现了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七是《决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影响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大力度的改革措施;八是《决定》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副主席程津培、严以新、李卓彬和中央委员及列席会议的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