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华侨商界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开展了大规模的抵制日货斗争。
在南洋华侨社会的构成中,经商者占一多半。华侨商人大多为批发商和零售商,即所谓的“中介商”。南洋和欧美日本及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大多经华侨转手,他们在当地经济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欧美各侨居地华侨中也有相当数量的商人。他们是抵制日货的发起者和主力。
日本是经济发达的帝国主义国家,与南洋欧美各国有着广泛的经济交往和贸易关系。如l931年日本对南洋的进出口贸易为2.03亿元,占其贸易总额的8.52%;1936年增至6.6亿元,占其贸易总额的10.35%。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为支持庞大的战争需要,对南洋的贸易量更加增大。大多数华侨商人懂得,中日战争期间他们对日本的商业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经济活动,而是对日本侵华和祖国的抗战起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作用。这种经济活动应以不能有助于日本侵华而无损于祖国抗日为原则。这是他们抵制日货的思想基础。
华侨抵制日货有着光荣的传统。早在袁世凯与日本签订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时,印度尼西亚华侨就曾进行过抵制日货活动;1919年“五四”运动传到海外时,南洋及美洲等地的华侨也普遍掀起了以抵制日货反对日本、声援国内学生的爱国运动;1928年日本制造济南惨案,菲律宾和美国纽约、芝加哥、旧金山等地华侨,再次开展了抵制日货活动。可见,抵制日货运动是华侨反对日本侵华长期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抗日战争时期华侨的抵制日货并不是原来抵货的简单重复,它表现出几个新的特点:
第一,时间长、规模大、范围广。自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后,海外华侨便掀起各种形式的抗日救亡活动,抵制日货即是其中之一。
1931年底,菲律宾华侨集会讨论抗日救国事项,制订抵制日货条例,发动全菲华侨与日本断绝商业交易和经济往来,发现购办日货者没收作为救国储金,并将其姓名和照片登报。“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新加坡“我侨抵制日货甚形剧烈”。日本在新加坡有一家炭公司,托某华侨商人代理,销路颇好。但事变后,受抵制日货影响,该侨商离开炭公司并取消定炭,以示与日本决裂。
“九·一八”事变后,美国各地华侨工商界纷纷表示对日“经济绝交”,开展抵制日货运动。各华侨救亡团体联合当地美国友人,掀起广泛的抵制日货活动,广大华侨不卖、不买、不用日货。
1932年底,一艘轮船由美国开往上海,船上有美国和加拿大华侨多人,他们素不相识,但在旅行交谈中对日本侵华都很愤慨,他们互相约定,船经日本时,既不登岸游览,也不买日货。果然,船经日本各口岸,他们宁愿郁处舟中,无一人肯离船上岸。
欧洲华侨在“九一八”事变后,也曾开展抵制日货活动。1936年9月全欧华侨抗联总会成立,在其发表的宣言中,在经济上明确提出要抵制日货。
“七·七”事变后,华侨的抵制日货运动进入新的阶段。这项活动在南洋一直持续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南洋沦陷;欧洲华侨抵货活动坚持到德国法西斯占领欧洲大陆;美洲华侨的抵货活动则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这样持续10多年的抵制日货活动前所未有。
抗战爆发前华侨的抵制日货活动多为自发的零星的活动,持续时间短,规模也不大,范围也较小,因而对日本的打击也不重。“七·七”事变后的抵货活动则不然。在马来亚和新加坡的抵货运动由少部分同侨(同行业的华侨)发展到整个行业华侨的集体行动。先是90多家华侨钟表店代表在新加坡总商会集会宣誓不再输入日货,各钟表店所存日货—一登记,一律停止进货和售货。继之98家华人瓷器商也集体抵制日货。许多茶商、自行车商也随之开展集体抵货行动。太平17家广侨杂货商集会议决停办日货,并报告检查所存日货;太平46家闽侨商人与粤侨联络停办仇货;槟榔屿的中医中药界联合会集会,决定医生与药商合作不采办日货、不给日本人看病。
为了进一步开展抵制日货运动,1938年3月,马来亚各华侨救亡团体联合发起了“救国连索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内容是:(一)禁买日货;(二)不卖货与仇人;(三)不为仇人工作;(四)有财出财,有力出力;(五)抗战到底。抗日救国连索运动得到各地华侨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加。在柔佛地区,筹赈会召开侨胞大会,通过限期肃清日货的决议,要求几经营日货的侨商自动实行日货登记,全埠在4个月内肃清日货。在麻坡,数百家侨商结成抵制日贷的统一战线,他们互相监督,限期肃清并立誓不再出售日货.自1938年8月起,该地“各商号在此以前到达的日货,概自动标封,已定的货物全数驳回,定货单也同时宣告失效,市上口货,绝迹已久”。
为了动员广大侨胞一致行动,在经济上制裁日本侵略者,9月6日,新加坡筹赈会召开了抵制日货宣传演讲大会,出席大会的3000名侨胞最后一致举手,当天立誓,不用日货,誓词是;“我当天立誓,终身不买日货,违者天谴”。
马来亚华侨万众一心,抵制日货,给日本的对外贸易以有力的打击。在新加坡经营时间最长、资本最雄厚的日商弘荣洋行,因受华侨抵制日货运动的严重冲击而宣告破产。日本一贯统治新加坡的渔业市场,每月销售额达叻币10万元以上,由于广大华侨的一致抵制,尽管价格下跌,到日本渔行买鱼者寥若晨星,其销售量锐减一半以上.1937年日对马来亚的输出总额为4048.2万元,1938年降为1200.6万元,减少了70%以上,并由历年的贸易出超变为入超。
以往自发地无组织的抵制日货发展到有组织有章程地进行,抵制日货开展以后,各地华侨纷纷建立专门的抵货团体,或者由原来的救国团体参与领导。在新马各地,华侨组织了抵货会、锄奸团,如“中华肃清劣货委员会”、“中华抗日锄奸铁血团”、“中华抗敌后援会”、关旦侨商国货调查推销团、雪兰莪中华商会之商品研究部、麻华救济会之物产研究会、文冬华侨之华商货物研究会等组织,公开或暗中检查进出口货物,侦察惩戒买卖日货者。
在缅甸,1937年10月,缅甸华侨成立了“缅甸华侨抵制日货总会”,后来又组织了“劝导委员会”,劝导调查抵制日货工作。并于双十节召集各侨团、侨校举行大规模抵货示威游行,通告全缅各埠侨胞组织抵货分会广泛开展抵货活动。为了使抵制日货运动有章有法可循,抵货总会制订了《抵制日货的规约与奖罚》,规定:(一)本会为达到对日经济绝交之目的,除实施抵货运动外,并督察侨胞不得以任何原料供给日人,不得以任何货物直接或间接售与日人及与日人有经济上之往来,(二)本会职员在抵货运动朗问,须一律宣暂,不论其本人或家用,均不得买卖日货,或以货物售与日人,及与日人有经济上之法来:(三)凡属华侨个人与商店,凡有与友邦人士进行贸易者.应在合约上书明:不得转售与日人。
1940年10月1日,抵货总会在仰光召开第三次全缅抵货代表大会,决定加强抵货工作,并决议;(一)严惩奸商,对于屡犯不改者.呈请国内政府钞没其原籍财产;(二)举办国货展览及日货与沦陷区所产强国货之样品陈列所,鼓励侨商竞售国货,以便根绝日货;(三)组织缅用日货锁缉队,严查奸商偷售日货。在抵货总会和各地抵货组织的领导下,使“日货在缅甸市场,一时为之僵死”。
在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抵制日货委员会和中华商会合作,于1938年初召开了各华侨厂家、商店联席会议,决定共同抵制日货,并商定出具体的办法。接着,又召开华侨餐馆工人联合抵制日货大会,决定加宽抵制日货,凡华侨餐馆一律不为日本人服务,不卖货给日本。为了辨别国货与日货,防止日货鱼目混珠,菲律宾华侨援助抗敌委员会挑选了一批熟悉国货的行家,组成了辨别日货委员会,凡各商号的进货,均需经该会鉴定。1939年2月25日.又向全菲华侨发出通告,5月15日肃清日货,5月15日一17日实行日货登记。自7月7日起,华商不得再与日商互相贸易、发生任何经济联系,如有违犯,决予严惩。菲律宾苏洛(今宿务)华侨坚决拒绝为运椰干赴旧金山的日轮装货,使该轮只好空船离去;西里省华侨联合会与日本商人竞买旧铁,把买来的旧铁转卖给祖国。
菲律宾华侨抵制日货运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据1940年初菲农商部的统计:“在1939年11个月中,日货运来菲律宾者,较1938年同期减少40.9%。盖1938年11个月中,日货运菲者值菲币2400.6478万元;而1939年同时期之日货则仅1418.7206万元。日货运菲价值减少之原因有二,一为日币与美金比率之降低,二为各华侨商号购运美货以替代日货”。
印尼华侨的抵货活动遍及大小城镇及穷乡僻壤,各华侨救国会、抗敌后援会等担负起抵制日货的领导责任;越南“南圻华侨救国总会”规定了17项救亡任务,其中第8项为“根绝劣货运动”,第10项为“惩罚奸人”,也把抵制日货纳入救亡总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泰国大批华侨橡胶商和米商集体合作抵制日货。在侵略者的老窝日本神阪区,战前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华侨商人l50家,输出额多达日币l亿元,侵华战争爆发后,他们大多数弃业回国,营业陷于停顿状态。
在欧洲,华侨的抵制日货运动是在全欧抗联会的指导下进行的。欧洲华侨在全欧华侨抗联会的发动下,用两周时间散发抵制日货传单1000张,法文传单800张。其中法国华侨开展抵制日货的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1937年8月22日,巴黎华侨六七百人召开抵制日货大会,正在欧洲的杨虎城、杨明轩出席了大会,中国驻巴黎领事馆的领事,国民党驻法支部及全欧华侨抗联会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大会主席致开会词说,抵制日货完全是凭着个人良心所发动的,现在国难严重,希望大家本着牺牲精神努力完成各个人应负的起码使命。大会最后一致通过成立旅法华侨抵制仇货会,选出41位委员。会后,抵货会发表《为抵制仇货再告侨胞》,提出了抵货的具体办法。
1937年9月,全欧抗联会召开抵制日货专门会议通过抵制日货运动大纲。规定抵制日货是抗联会的具体职能:(一)根据全国人民抗日救国之意志,有策动及执行抵制日货之责任及权力,(二)根据团结抗日之意义,有劝导中华民国之亲爱兄弟姐妹不买卖日货之责任,(三)根据国民对日绝交原则,有处置作危害祖国抗战营业之权力:(四)根据援助商人抵制日货最有效之原则,有设法介绍代替日货而能获利之商品之义务。抵制日货的具体行动是:(一)调查及登记贩卖日货店户,(二)调查及登记各店户库存日货之种类及数目;(三)劝导贩卖日货商人自动改售国货及友邦货品;(四)规定售清日货日期.到期未售清者,应原地封存。大纲还对抵制日货的惩处和奖励作了明文规定。
全欧华侨抗联会的抵货大纲是抗战时期华侨抵制日货最全面的纲领之一,它成为欧洲华侨抵货的行动指南。根据大会的决议,在各国华侨社团的领导下,欧洲各国凡有侨胞聚居的地方都开展了抵制日货运动。1937年12月22日,法国各华侨团体党派2500多人召开反日大会扩大抵货运动。华侨这种大规模的抵货行动在欧洲是少见的,有力地支援了国内抗战。
华侨人数较少的大洋洲和非洲也开展了抵制日货活动,新西兰华侨纷纷签署抗敌公约,相戒不买仇货。1939年6月,有大宗日本葱头运进新西兰。华侨果蔬店立即声明不予进货销售。非洲南部的依利萨伯斯港的华人.也在城市的显眼处高悬反日标语,宣传抵制日货。马达加斯加华侨救国组织亦曾组织华侨商店拒绝购进和销售日货。毛里求斯华侨也曾开展过抵制日货活动。
第二,以商界为主,深入到各个阶层和国际友人中,在抵制日货的同时倡用国货。
抵制日货是广大华侨发起并作为主力的抗日救国活动,但运动发起之后,深入华侨社会之中。在东南亚一带,饮食店和餐馆的华侨工人不卖日本食物。1938年4月10日,菲律宾华侨工商界为召集全菲华侨劳工抵制仇货代表大会,致国内外工运同志及全体工友书,指出,国内前线英勇将士用刀枪同敌人斗争,而我们海外侨胞不能拿起刀枪亲自上战场杀敌,抵制日货就是在杀敌,并号召全世界千百万侨胞都起来抵制日货,“间接增强我们的抗战火力”,做“推促日寇早一日崩溃的一支生力军”。同时宣布5月1日召集全菲华侨劳工抵制日货大会。侨校师生拒绝使用日制教育用品,不少地区的华侨学生成立“侨生部”以抵制日货。有一次某小学生不留意买了一支日制铅笔回校,同学发现后对他进行劝说,这位小学生当即把买来的铅笔折断扔掉,发誓永不买日货。马来亚摈榔屿曾发生“豆潮”事件。在抵货运动广泛进行时,有一奸商贪图暴利,购买大宗日本从中国东北掠夺的黄豆出售,此事为各阶层华侨所探悉,这批大豆由码头运往货栈时,沿途被华侨挖破豆袋,大豆遍撤途中,继之干脆把豆袋拖出扔到海里。
在新加坡,抵货运动由华人下层深入到殖民政府内部。1938年11月,新加坡市政府当局为提出购买日本乌灰事展开辩论,华籍议员陈森茂提出政府不宜购买日货,应多购英货的议案。投票结果以一票之差陈的议案未被通过,其中另一位华籍议员投了反对票。消息一披露,舆论哗然,各报议论纷纷,迫使这位华籍议员不得不辞职。1939年1月,陈森茂再次向议会提出这项议案,卒获通过。
1938年春,英国伯明翰的一家华人洗衣店发表声明,拒绝洗染日制丝织衣服,以示抵制日货。
为扩大抵制日货的声势和影响,华侨的抵制日货活动更深入到同情中国抗战的国际友人中,成为一种国际性援华活动。1937年10月,美国“纽约中国人民之友社”会同“美国反对战争和法西斯主义大会”的外国友人联合发起召开抵制日货大会,与会的华侨和美国友人达1.5万人,他们都赞成抵制日货,给日本侵略者以经济制裁。从此,抵制日货成为中美人民的共同行动。
1937年11月3日,法国中国人民之友社召开各团体反日援华代表大会,一致通过抵制日货案。22日晚再次召开反日大会,以扩大抵制日货运动,到会的有几个法国政党团体及华侨代表共2500多人。是欧洲一次较大规模的抵制日货集会。
东南亚各国是多元民族的社会,民族问题较为复杂,日本人为对抗华侨抵制日货活动,便利用民族矛盾和地区经济上的差异挑拨离间,进而向华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和土著居民兜售日货。广大华侨在抵制日货的同时,也努力争取当地居民和友好人士的合作与支持。缅甸华侨抵制日货总会派人与印缅人接洽合作,得到旅缅印人国民会议派和缅人青年社会党领袖等名流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成立“华印缅联合抵制日货委员会”,多次召开三个民族的民众大会,共同抗御日本侵略。
各地华侨在抵制日货时,曾出现物品供不应求和物价上涨的态势。为解决这些问题,他们便倡用国货或欧美货物。这是抵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1937年10月,新加坡华侨发起组织中英物产联合研究会,积极推销中英货物而阻止敌货输入。接着彭亨关旦成立“国货调查推销部”,柔佛的“国货研究部”,文冬的“华商物产研究会”等推销国货的组织。南洋一带的华侨还利用各种机会宣传采用国货的6种办法,以开辟扩大国货市场,养成倡用国货的风尚。由于倡用国货,日本的棉织品大多被国货取代,有的甚至摒弃日货而“宁愿到香港购买国产的毛巾、牙刷一类日常用品”。缅甸华侨抵制日货总会举办国货展览会、日货与假冒国货陈列所。以供侨民识别抵货。
第三,对有买卖日货的奸商毫不留情地予以制裁。
在进行大规模抵制日货时,仍有少数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奸商,丧失国格人格,偷偷贩卖日货。华侨对屡教不改的华人奸商采取了坚决的制裁措施,其办法多种多样,一般是先教育后警告,轻者罚款,重者刑罚。
缅甸华侨抵制日货总会曾组织日货侦缉队,严查奸商偷售日货,或炒没奸商原籍财产,以示惩戒。
马来亚华侨抵制日货开始后,各码头、交通要道经常出没盘查日货的华侨青年,一旦发现日货来到,他们调查得知承购日货的商店,立即回去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华侨制裁奸商的办法也很奇特。文冬“华商物产研究会”规定处罚办法为:第一次货物充公;第二次照物价加倍处罚;第三次将商号用研究会的名义公布于报界,并给检举人一定奖赏。曾有一侨商因偷卖日货被罚款4000元。
在新马各地盛行一种割耳朵的制裁办法,对屡教不改的奸商,一些热血青年将其耳朵割下,甩刀钉在电线杆上,下面写明耳朵主人的事略和惩戒的时刻.上面书写“取下者即汉奸”的字样,使“行人聚观如堵,咸称痛快”。马来亚居銮曾有一奸商多次偷买日货“味之素”,被爱国华侨割掉耳朵,鲜血淋淋,放声大哭,观者不下数百人。吉隆坡有一奸商清晨—出门,冷不防从身后伸来一把利刃,未及躲闪,霎时便丧失了一只耳朵,血流满肩。1938年,马来亚地区被割下耳朵的奸商有14个,新加坡有100多人被割掉耳朵。吉隆坡有一奸商夜间暗中从日本商店进货贩卖,后事泄被1000多侨众围打。有一奸商被人捉往僻静处打得鬼哭狼嚎,当地警察和殖民官吏300多人赶到现场视察,轰动一时。文冬有一位充当日货调查员的店员,把一批日货私自放走,成百上千的华侨群众把他的商店包围3天,警察用水龙未能驱散,直到放枪才散,结果该店员被罚重款。
还有不少地方,买卖日货的商店门前和招牌上被涂上乌油和臭屎,此类事在马来亚一年就发生过十多次,达上百家商店。还有的刺破运日货货车的胶轮,或在闹市的墙壁上贴出购办日货者的姓名,列出种种证据,使其狡辩不得。新加坡著名侨报《星洲日报》曾将当地贩卖日货的侨商30多家的店名和地址一一刊出,迫使他们改邪归正。更有趣的是,某地华侨采用一种制裁奸商的策略:大家警告奸商,在报刊或信件中都用“黄强”这个名字,于是黄强变成人们心目中的爱国巨人,许多奸商一听到这个名字便谈虎色变。一听到黄强来,无不抱头鼠窜。
抗战期间,泰国政府亲日排华,旅泰华侨不顾高压和严密监视,暗中进行抵制日货活动,使一向以经营日货著称的曼谷力察旺大马路变为“门前冷落车马稀少的死市”。一些私人运载日货停舶码头上的船只,常常在天亮前莫明其妙地沉下水去。原来是那些爱国华侨青年夜间泅入水中,用利器将船凿漏下沉。
美国旧金山华侨青年黄荣灿同德籍青年在华埠日人商店用油漆涂写“抵制日货”等标语,被警方拘捕。
华侨广泛的抵制日货成绩显著。由于欧美缺乏统计资料,这里仅以南洋为例。南洋华侨抵制日货,使日本对南洋的贸易输出l938年比1937年约减少38%,输入约减少30%,贸易总额约减少39%。“日本既认南洋为日本的生命线,现在这个‘生命线’已被华侨的爱国心所割断”。以华侨抵制日货成绩最突出的马来亚新加坡为例。据英国伦敦公布数字,1937年日本输入马来亚货物值为4048.2万元,1938年猛降至l242.6万元。日本由马来亚输入的棉织品由1937年的750万元减至1938年的275万元。煤炭输入减少1/2,水泥输入减少2/3,钢铁输入减至l/l0。战时曾亲自到南洋考察的日人白石源吉自称:中日战争前日本每月输入新加坡之货物达星币(即叻币)400万元,事变后减至100万元。日邮船会社自新运日货品由战前每月7000吨降至战后每月的3000—4000吨,输入新加坡的货品由每月8000吨降至每月2000一3000吨。可见新马华侨抵制日货对日本贸易的沉重打击。
与此相反,华侨在抵制日货过程中提倡国货,使国货输出输入南洋不断增加。抗战爆发后中国与南洋各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增加较大。如战前中国由南洋各国经常进口贸易额为2.6亿元至3亿元,出口为2.6亿元至4亿元;抗战爆发后的1940一l941年进口额增加到9.2亿元至11.9亿元,出口达10.1亿元至l6.6亿元。战时中国输往南洋的各种商品的最大消费对象是几百万华侨,而中国从南洋进口的大宗商品也多出自华侨之手。另外,侨胞抵制日货在政治上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抗战的同情与声援,提高了自身在海外的地位,使日本法西斯在国际上日益受到孤立。
(摘自《血凝中华——纪念华侨在抗战中的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