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同时,报告明确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上述判断客观实际,上述决定英明伟大。作为一名律师,我心潮澎湃,对未来充满期待。
同时,我认为遵循法治理念治理城市,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我们大连市已经提出了一个宏伟目标,那就是要在三到五年之内使大连的营商环境跻身世界前三十位。我们靠什么完成这一艰巨任务?我建议大连要转变观念,我们不要靠红头文件,我们要靠地方性法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此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但是其条文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我建议大连市人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据以全面、系统、规范、可持续地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