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9时3分,获悉我们尊敬的罗豪才主席辞世的消息时,悲恸之情不禁涌上心头。就在一个小时前,我还陪同李克强总理在罗主席的病床前,倾听着医生给我们讲述他的病情,期盼他的病情能够好转。而此刻,却已是天人相隔。我久久站立在窗边,眼前浮现着一幕幕与罗主席交往的点点滴滴。
2007年中国致公党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我从罗主席手中接过接力棒,当选致公党中央主席。彼时罗主席笑容可掬,他与我久久握手,深深期许之情尽在其中。罗主席是我的入党介绍人,此时他的那句“在我看来,从事什么行业、做到什么位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把一生奉献给人民、奉献给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了无遗憾!”仍然响彻在我的耳边……
罗主席1934年出生在新加坡的一个爱国华侨家庭。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经历了日本侵占及英国殖民统治新加坡时期,生活在殖民地的人民那种被歧视、被压迫的屈辱感,使他从小就萌生了强烈的反帝反殖意识。早在读中学时,他就积极参加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他不幸被新加坡殖民当局逮捕,监禁一年零三个月。1952年7月,英殖民当局借由“出生证”丢失将其被驱逐出境,年仅18岁的他乘船离开新加坡,满怀豪情地投身到祖国建设中。
回国后,罗主席立志“要为祖国的强大付出自己的努力”。他刻苦攻读,于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0年留校任法律系助教。从助教、讲师、教授、到北大副校长,一路走来,罗主席潜心学术、笔耕不辍,出版了一系列颇具权威的法学教材和专著,成为新中国现代行政法学开创者和奠基人、软法理论倡导者。即使到后来,虽然行政工作越来越多,罗主席也一直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始终从事着他心爱的法律研究工作。
1986年,罗主席当选为北京市侨联主席,1988年又当选为中国侨联副主席。1997年11月在致公党十一届一中全会上,他当选致公党中央主席。担任致公党中央主席后,罗主席为全面统筹、谋划好致公党的各项工作竭尽心力。鉴于致公党成员规模情况,他要求全体致公党党员秉承“致力为公”的立党宗旨,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党的规模小声音不能小,党的人数少作为不能少”的口号,极大鼓舞了致公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参政履职的热情;他倡导弘扬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广泛团结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带领致公党与海外爱国侨团建立联系,积极探索与未建交国家开展民间交流活动,开创了致公党海外联络的新局面;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他亲身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扩大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建议并被采纳,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推进社会服务工作,他多次深入重庆酉阳等贫困地区访贫问难,为“致酉合作”的蓬勃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在罗主席的带领下,致公党各级组织及全体党员团结一心、积极进取,参政议政、海外联络、社会服务、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积极的成效。
罗主席出生在海外,一生与侨结缘。他心系侨界群众,为他们的权益和发展殚精竭虑。作为法学专家,罗主席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制定过程中,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任你博人,他以个人名义或组织党派同志提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解决华侨农林场存在的困难、侨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善侨商投资环境等问题的提案和建议。他还高度关注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指出要更多关注华侨华人在所在国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要加强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的工作。一方面鼓励海外侨胞积极融入所在国主流社会,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华文教育,努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使关心侨团事务、关注祖国发展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争取侨心支持,涵养侨力资源。
罗主席也十分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归国创业、为祖国服务。他组织中央调研组走访国家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单位,并对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大连等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进行考察调研。1999年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筑巢引凤,精心培育,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健康发展》引起了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的高度重视。如今,服务留学人员已经成为致公党工作的新领域、新亮点。
罗主席的一生,是追求光明、勤勉治学、矢志报国的一生。他为中国法律和教育、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的卓著功绩将永载史册,他的崇高品德和精神风貌将永远铭刻在我们心中。他作为致公党的卓越领导人,作为海内外侨界受人爱戴的领袖,其报国之志、爱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我们也将代代传承!
罗主席虽然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的品德与精神永远存在,不可磨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历史终将铭记,罗主席的光辉人生、卓越贡献必将被后世记取并发扬光大!
罗豪才主席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