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支持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经验。海南的优良生态环境是建设自贸港的重要前提,生态文明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两者缺一不可。建议科学制定促进生态保护和自贸港建设同步发展的方案,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
一、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性地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是针对海岸带、流域侵蚀治理防护问题,从点、线、面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海域、河流水文、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生态系统等自然环境,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构建环海南岛的生态防护系统工程。
二是针对森林破碎化严重问题,从整体进行布局修复,全面提速海南热带雨林公园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核心区和重要水源地保护,采取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通过生态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三是针对近岸海域、湖泊污染问题,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解决农业的面源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开展低碳低能耗城市污水深度脱氮新技术工程示范与应用。制定港口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推动港口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
四是建设陆海之间多尺度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保护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恢复水生生物通道和候鸟迁徙通道。以建设鱼类增殖站及过鱼设施为主要措施,恢复河流地貌的蜿蜒性与生物多样性,重构河流廊道生物栖息地。
二、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岛和碳汇试点建设
一是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等渠道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开发应用节能环保产品。在热负荷集中地区推行热电联产供热,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建设。
二是加强在建清洁能源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水权交易机制和森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碳汇交易和碳普惠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及交易机制。
三、保护生态红线,优化土地利用空间
一是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定生态红线、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生态空间,推动生态红线立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准入条件和管制规则。坚持海陆统筹,把涉及土地、林地、湿地、海洋等多个法律法规合并归一。
二是推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等立法,启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条例》制定工作。充分考虑用途管制需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制度统筹设计。
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托“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自由贸易港的优势,通过实施“旅游+ ”计划, 推进海南旅游从观光旅游、度假旅游、滨海旅游向海洋渔业、海洋探险、健康旅游、文体旅游、会展旅游、森林生态旅游、购物旅游、特种旅游等多元化发展,构建适于全域旅游的产品业态体系。
二是加快海南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提升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利用洋浦保税港和自由贸易港的优势,先行先试航运业等现代服务业开放政策,打造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航运枢纽;面向深海科技和海工装备,打造洋浦先进制造业基地;依托自贸港优惠政策优势,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区。
三是建立与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及管理体系。实行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搭建引进全球高层次人才的平台,对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权益保障、激励机制进行系统规划。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国际知名人士使用更加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