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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治理的提案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疾病预防控制的末梢,在此次疫情防控中承担了最基础最靠前的工作,在执行“内防输出,外防输入”任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暴露出其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上的一些不足。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应强化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强化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治理,当好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为此建议:

一、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

一是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向基层下移,夯实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基础。二是建立基层中医药医防协同工作体系。组建中医药防疫专家库,完善中医药社区防疫方案,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中医全科建设;完善中医家庭医生制度,加速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城乡社区下沉。三是加强卫生健康科普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卫生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提高居民群众的认知度、积极性,提升健康意识。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紧密联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卫生机构相配合、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统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治理,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之中。

二、构建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卫生制度

一是推进医防协同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一体化服务与管理机制,把医防协同作为城乡医联体、医共体的建设方向;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整体打包服务,创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日常公卫工作相融合,扣紧利益连接纽带,压实医防融合责任。二是落实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制度,科学制定县域基层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推进村级卫生室产权公有,实现基层卫生服务全覆盖。三是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原则,进一步拉开基层卫生机构与二、三级机构的医保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提升医保总额投向基层卫生机构的比例,将不低于30%的医保资金用于基层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年按比例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医保预付总额。四是切实落实“两个允许”。全面实行基层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解决基层动力不强、活力不足问题。

三、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统一归口管理,推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用人机制。适度放宽人才引进和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比例等限制,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倾斜政策,继续推进实施医学毕业生下基层学费代偿制度,扩大医学在校生免费定向培养规模,加快补充基层卫生机构人才。二是鼓励基层卫生机构内人员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三是完善全科医生制度支撑政策,探索设立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工作。四是建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鼓励退休的专业人才参与基层卫生机构运行,合理取酬,提升基层医防协同的综合能力。五是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行“县招乡管村用”模式,推进乡村医生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标准和一般诊疗费标准,保障乡医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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