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海洋大国。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为了在“十四五”时期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蓝色国土的保护与开发
加强总体规划。制定发展战略,涵盖海洋资源的保护、开发、合作与维权等,明确海洋生态污染防治重点,统筹近岸、近海,合理开发岸线、滩涂、浅海、岛礁资源,兼顾深海、远洋和极地,加大开放合作,维护海洋权益。
完善法治建设。尽早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基本法》,加快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等,完善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监管和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岸线、海域、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价值评估和有偿使用制度。
协调管理机制。成立国家级海洋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对海洋资源在国家层面实行跨部门统筹管理;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推动部门间政策沟通、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在陆海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海域海岛资源管控和防灾减灾等领域,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实施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污染防控。陆域、海域一盘棋,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对海洋生态环境实行常态化监测,强化对主要污染源的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
重点防控海洋养殖污染。合理规划养殖空间,控制养殖规模,规范养殖行为,减少过量投饵、滥用抗生素等现象;开展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加快新型材料替换升级,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
加强海洋环境生态修复。开展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重点开展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河口、滨海湿地等特殊海洋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研究、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
三、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推动海洋渔业逐步向近海养护、深海养殖、远洋捕捞转变;支持海洋制造业做优做强,推动海洋油气、海洋化工、海洋船舶制造等产业转型升级。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强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建设大数据平台,组建产业联盟,拓展海洋能应用范围,推动与海洋经济活动的深度融合;推动海水利用、海洋电力、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做大。
加快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挖掘滨海旅游资源的社会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推进滨海旅游多元化发展;加强重点港区公共基础设置建设,完善现代港口物流体系。
引导金融、保险和社会资金投向海洋发展领域。探索设立海洋经济发展基金、海洋开发银行,积极发展涉海保险。
四、加强科技引领,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聚焦深海领域。推动南海综合科考,进行深海勘探、深海网络、深海生物、深海矿产资源等全面考察;加大深海核心技术装备研发,设立海洋观测、资源探测、海底测量的通用技术与智能化设备,以及天然气水合物、深海金属矿产资源、深海生物基因开发装备的研究专项;持续开展国际深海大洋钻探合作计划,加强深海资源、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研究,促进以我为主的大型国际海洋合作研究计划。
围绕海洋核心关键技术加大自主创新。加强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发挥其在海洋科技中基础研究、前沿探索、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和国际合作中的领军和示范作用。在科技计划专项中侧重支持海洋生物、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装备研发和应用等核心关键技术的攻克。
加快发展海洋信息技术。开展基于遥感遥测和气象数据的海洋生态和环境变化分析。建设基于海洋能源平台的智慧海洋网络,开展对海洋绿潮、赤潮、风暴潮等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决策支撑系统等研发工作。
加快制定海洋创新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基础研究人才、技术研发人才、复合型国际人才等各类海洋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合理分布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