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保障作了顶层制度设计,也对我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方向。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全省文物事业实现快速发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可移动文物达558万件,拥有博物馆数量高达451所,分别居全国第三和第一,反映出我省文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与此同时,对照改革形势要求,我省文物保护利用还存在不平衡的矛盾,文物资源在传承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助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建议:
一、加强专业考古队伍建设。文物工作关键在省、基础在市县。目前我省具有考古发掘资质和考古勘探团体资格的单位有10家,数量在国内居于前列,但地域分布不均衡,除济南、烟台、青岛、日照、临沂、菏泽地外,其余大部分地市没有具备相应考古资质的团队及个人,面对突发事件时不能第一时间对文物进行保护,很多发现的墓葬或者遗址只能选择回填。建议对从事考古调查、勘探、挖掘的团体和个人在政策上有所倾斜,并鼓励业内单位和个人获取资质,争取在五年内做到每一个地市都有自己的考古队伍。
二、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当前我省文物专业人才稀缺,省内只有少数大学可提供此类学科教育,考古学和博物馆学专业学生总量少且流失严重,各地文物单位多以管理、历史、设计、法律等专业人员为主,文博专业人员所占比例严重不足,从而导致研究力量薄弱,与我省文物和博物馆数量巨大形成鲜明对比。建议从两个方面加速考古和文物专业人才培养,一是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增加新生入学规模,提高专业实习机会等,二是政府将就业机会多倾向于专业人员,并将其纳入人才引进计划。
三、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研究和保护。我省对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遗址、墓葬类保护还不到位,对已发现的墓葬和遗址研究不够深入透彻。以德州为例,陵城区神头镇汉墓群,仅在1978年对15号墓进行过清理,之后再没进行过科学发掘,此种现象在全省范围内不在少数。建议我省下步工作中,重点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研究上下功夫,以科学研究为基础,促进保护与利用再上新水平。
四、充分发挥文物的流动性。可移动文物是各博物馆的主要组成部分,我省对文物流动性利用不够,交流展览不多,可移动文物的社会影响、社会教育功能发挥还不充分。建议一是通过馆藏文物与展品定期更换吸引市民走进博物馆,二是各博物馆之间应加强馆际交流,通过利用可移动文物的可移动性,达到丰富当地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目的。
五、重视学术研究。学术期刊是重要的科研阵地,也是评估学科能力的晴雨表。我省是公认的文物大省,但在全国百余家文物和考古类学术期刊中却不占有一席之地,导致我省专业人员发表学术论文需要投送外省刊物,大大限制了我省科研工作,同时也降低了我省文物工作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建议政府大力提倡文物保护利用学术研究,创办学术期刊,提高我省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