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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虹、王乙潜:构筑全方位公交安全体系 保障驾驶员握好“生命方向盘”

  近年来,乘客干扰公交安全驾驶行为多发,尤其是致15人遇难的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惨痛,发人深思,凸显了当前公交系统存在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应急处置能力不够、监控报警设备不完善等问题。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就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公交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联合,对本辖区内公交车辆驾驶员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对既有车辆全面安装改造司机隔离门、防护栏或安全舱等防护设施,新购置车辆一律配备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同时,督导公交运输企业完善车厢内警示标识标语、乘客安全警戒线等辅助设施,确保在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二、加强公交车安保管理人员配备 

  按照国家关于保障公共安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协调力量、加大投入,推动公交运输企业按规定配备安保管理人员,跟车服务、维护秩序,加强安全防范,做好重点时段、重点线路公交车安全保障工作。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指导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安保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训练演练,提高安保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发现报告可疑情况、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专业技能,全面提高风险防控的专业化程度。鼓励公交运输企业按规定为安保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专业防护设备和器材,积极推广使用安防新技术、新产品,切实提高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效果。 

  三、完善法律法规 

  提高犯罪成本,严厉打击“车闹”“车殴”“车霸”等行径,设立“妨害安全驾驶罪”新罪名,对殴打驾驶员、抢夺方向盘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给予刑罚。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升公众认知,使每一名乘客养成“公交车驾驶员不容侵犯”的法治观念。通过在公交车内播放录像、张贴标语、播报安全警示语音等方式,对乘客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勇于制止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对于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监控报警设备安装 

  推广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与110报警平台联通,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时方便驾驶员及时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对影响公交车驾驶员正常驾驶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形成震慑。完善公交车内监控摄像设备,加强车辆动态运行监控,确保将车内视频信息实时传递至公交公司并专门存储,以便及时提供给公安部门作为证据材料,为公交车驾驶员正确履职、科学处置、依法维权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对公交运输企业的督导检查,推动公交运输企业健全驾驶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将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的相关内容作为重点,纳入企业安全例会和安全培训进一步明确驾驶员的处置规范和操作流程,教育驾驶员必要时采取紧急停车、立即报警等处理方式安全应对,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加强公交驾驶员的心理疏导、安慰规劝等工作,在公交系统设立安全行车奖、见义勇为奖等,提升司机的荣誉感、自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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