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完善共享单车设置管理和使用的建议
致公党青岛市委常委、青岛市政协委员、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副区长郭振栋反映:
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得到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为居民出行、旅游、锻炼提供了便利。但是,目前共享单车的设置和使用,缺乏严格的程序、规范的审批和科学的管理,车点乱设、车辆乱放等问题突出,对正常的交通秩序、良好的市容市貌带来不利影响,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为此,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完善共享单车设置、管理和使用。
一、明确共享单车的设置地点、使用区域和活动范围。在人口、车辆密度大,道路交通紧张,缺少自行车道的城区,建议不设或少设共享单车。在交通条件好、道路开阔、车辆人流密度较小、设有自行车道或具备条件允许自行车骑行的区域,可以鼓励发展共享单车。
二、规范完善共享单车的设立审批程序,科学建立共享单车审批手续。特别是在设立审批时要充分尊重单车所在地居民的意见,根据地区需要和道路承受能力科学设置共享单车数量。加强对运营公司的监管,并收取一定城市道路使用费或者公共资源占用费,用于改造和提升市民出行体验。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收取押金的监管,防止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管理督导检查,使其能够科学设置共享单车集中停放点,及时回收使用完毕的共享单车,避免共享单车乱设乱放。特别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的引导和管理。鼓励在适宜的地区结合绿色出行和推进体育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设置和使用共享单车,发挥共享单车在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