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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旁听记

  受致公党宁波宁波市委会推荐,2014年1月7日、9日两天,我作为公民代表,十分荣幸地旁听了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为旁听公民安排了离主席台较近的右侧池座,使我们能更近距离地聆听会议报告。

  1月7日,我聆听了卢子跃代市长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他的《报告》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2013年的工作回顾;二是确定了未来三年经济转型发展计划;三是2014年的工作要求及任务;四是政府自身的改革与建设。我第一次怀着激动的心情,在这样庄严的场合聆听市长做政府工作报告,因此听得很认真。我对于《报告》的总体印象是,结构严谨,框架合理,主题突出。期间,卢市长的目光不时巡过全场,注视列席座位的代表,使我倍感亲切。会议持续70分钟,报告涉及经济、文化、民生、医疗、食品安全和生态资源等内容。

  1月9日上午,我又一次走进会场,聆听了三个报告,即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两院工作报告。我注意到,常委会委员们和列席人员都聚精会神地听取和翻阅各项报告,在报告上圈画着、书写着直至议程圆满结束。我感受到了严肃、认真的会风。

  旁听会议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但我十分珍惜这个机会,会前,我利用本职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积极准备资料,为公民旁听提建议做好充足准备;会议期间,我认真学习各类报告,尽快消化吸收。因为准备充分,在旁听公民座谈会上,我积极发言,并提出了两个建议,即《实行商住两用公寓楼中住宅用户的水电气物业费按居民住宅标准收取》和《儿童安全座椅早日纳入修法议程》。其他旁听公民也都踊跃发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计30多条,气氛十分热闹,我从中受益良多。

  回想自己当初之所以提这么两个建议,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先说说第一个建议。提出这个建议的初衷是考虑到当下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房产”,在当前房产市场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出现了新型租赁市场兴旺的局面,但也面临了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商住两用公寓楼与居民住宅楼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不一致”这一情况。由于工作关系,我接触的外商人士居多,而多数外商无论是跨国高管还是私营企业主都以租住单身公寓的形式为主。另外一批主流购买者或承租人则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或者外地引进的人才。而其中大部分是年轻人,收入还处于中低工薪阶层的水平,没有太多的积累资金,因为暂时买不起总价高额的住宅商品房,通常以租公寓楼作为过渡期。所以,租赁公寓楼作为住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是,按照有关规定,公寓楼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以商业费率收取。我认为,若公寓楼中作为商业用途,那么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以商业费率则无可厚非,但若用作住宅,则完全可以考虑按普通民用住宅楼的收费标准。否则,对于居住在公寓楼里的居民来说,存在着不公平状况。有鉴于此,我就提出了《实行商住两用公寓楼中住宅用户的水电气物业费按居民住宅标准收取》的建议。我想,若能实施这个举措,不仅减轻了基层百姓的生活成本,也能使外藉人士更有归属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社会稳定性。

  第二个建议是我在9日上午听完两院工作报告后想到的。我听完两院报告后,想起了此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里面强调儿童坐车要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其实,早于上海立法前身边的同龄年轻父母们已经习惯使用了儿童安全座椅,也确实在实际使用中得到了保护,产生了效果。但若以口口相传的方式未必会能达到一个可量化的知晓度,只有通过立法才能达到强制性的保护。另外从经济角度考虑,据我了解,宁波也是安全座椅产业基地,有大小安全座椅工厂四十多家,占全国总产量的大头。强制法规的实施,也会极大带动产业升级,进一步强化宁波在这项领域的领头羊地位。如果能得到政府的支持,相关标准、检测、监管和评价体系则一定会不断完善,到时就会出台可执行的规范及标准,促进本市内贸的发展。所以,我就提出要把《儿童安全座椅早日纳入修法议程》这个建议。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这个建议受到在场记者的关注。会后,《现代金报》、《宁波晚报》等媒体都对我的建议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扩大了该建议的社会影响力。

  通过旁听人代会,我感受颇多。首先,我认为旁听人代会是一项很好的民主制度,它为公民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提供了一个平台。在50多名旁听公民中,不少是基层百姓,他们个个都是有备而来,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这从一定意义上增加了公民参政议政的机会,拉近了政府与普通公民的距离。其次,列席会议不是花瓶式地坐一坐,听一听,而是与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一样享有发言权,而且我们提的意见和建议全部交给相关部门核实办理。第三,我觉得旁听人代会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特别对像我这样的新党员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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