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侨商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双循环”构建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根据新的实际做好“侨”的文章,引导和激励海外华侨华人在支持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海内外华侨华人和侨商企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时期加快构建“双循环”中也必将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内有许多著名的侨乡,与海外众多祖籍粤港澳大湾区的华侨华人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引导和激励这些海外华侨华人、侨智侨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利于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有利于掀起新一轮侨资侨智参与祖国“双循环”构建,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此,建议:
一、创新优化侨智侨资进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制度环境
一是完善保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法规及保障措施。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大湾区协调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工作机制,特别是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做好侨商经济纠纷案件判决结果依法高效的执行;搭建侨资企业维权平台,及时处理涉侨经济纠纷和涉侨案件的投诉。二是探索建立一套与国际高标准投资以及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商务管理体制。建立运作高效的服务模式,优化调整侨商企业及人员来大湾区的签注政策,放宽资本、先进技术进入湾区的条件,引导优质侨资投资科技创新行业,做好引进项目跟踪服务。
二、搭建畅通侨商参与大湾区建设平台
一是分别构筑由政府、社会团体、媒体服务机构、学术界等联络海外侨商的工作平台。主动宣传粤港澳的规划、政策、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和发展动态;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侨商投资交流会,多渠道吸引侨商进行经贸考察;支持设立大湾区涉侨智库,发挥其凝聚侨智侨资功能。二是在大湾区打造侨智侨资集聚区。定向吸引侨资企业入园投资,并加快建立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基地,通过对优秀人才的资金资助、租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的高精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和指导服务。完善大湾区技术创新体系,推动由引进资金为主转向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市场营销网络的全方位引进。三是搭建侨商企业对粤港澳大湾区的认知和交流信息平台。加强与侨商企业人文交流,通过在海外传播中华文化、与华侨华人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开设华文教育等机构增强华侨华人对国家的感情。
三、采取有效措施为侨商解决融资难等问题
建议大湾区各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对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的侨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重点融资扶持,不断完善各项侨胞创业的融资政策环境。探索成立联合投资开发的金融机构、发展基金,扶持符合条件的侨商参与大湾区的投资项目。允许符合条件的侨资金融机构在湾区内设立合资或独资银行,并保障侨资银行享有湾区内其他商业银行同等待遇。拓宽侨资企业融资渠道,营造有利于侨资企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建立侨资企业统计调查制度,针对侨资企业适时出台土地出让、划拨及租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为侨商企业提供良好社会保障
一是实现交通、信息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方面互通共用,进一步简化口岸通关查验、取消跨境手机漫游费等,降低粤港澳三地交流成本并提供便利条件。二是进一步探索大湾区内教育、医疗、文化、环境、保险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体制对接、证书互认、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制度上解决华侨及其子女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开展引进侨智工作,吸引更多学有所成的海外侨胞回到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