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让承载就业主体的小微企业经受了严峻考验。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系列应对疫情的金融政策,但目前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又有新的需求:
一是大量小微企业仍未进入正规金融服务的范畴。小微企业特性与银行贷款所需条件错配,加之银行对不良贷款追责的考核机制导致银行不愿放贷给小微企业,大量小微企业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更与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优惠政策无缘。二是帮助小微企业获取贷款的金融科技产品显著不足。各金融机构推出大数据技术的金融产品同质性明显,模型底层数据类型雷同。小微企业缺少资产数据,加之信用体系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未根本改变,相当数量的小微企业仍止步于新型金融产品门槛前。三是扶持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可及性和可持续有待提升。小微企业感知理解政策能力弱,难以快速筛选政策,对政策前置条件、申请流程理解不到位,政策传导至企业端耗损大。另外,两个直达实体货币政策工具即将到期,不良贷款可能集中出现。金融机构承压明显,利润大幅下滑甚至负增长,缓释风险能力下降。
因此,建议:
一、推银企对接,分类救助保市场主体
对不同类型企业分类扶持,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创新支持企业获得融资方式。比如:结合积极财政政策,推动银企对接,推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展政府采购新功能,纾解疫情冲击。司法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民间借贷新规要求,深化民众对新规的理解,净化民间融资市场,降低利率和费用,为企业减压。在规范市场中切实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提升金融科技作用
重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降低物理场所经营风险,提升银行内控水平,拓展新业务模式,改善金融生态,特别要重视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应用,做好区块链金融的顶层设计,加大研发扶持力度。结合地方实际、特色资源等条件利用金融科技开发新产品,提升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精准识别和动态判别,降低风险和成本,助力提升小微企业首贷度和覆盖面。
三、多种方式增强地方中小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要关注地方中小银行的风险,优化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制度约束,支持其创造条件补充资本,对于中小银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进行延期。对即将到来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节点风险做缓释政策安排,推广互联网法院等方式来应对不良贷款集中出现,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做好银行救助机制的预案。
四、鼓励核心企业发挥产业链救助枢纽作用,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通过支持核心企业设立商业保理和小贷公司、鼓励供应链金融产品证券化等方式提高核心企业金融运作能力。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助力核心企业信用穿透至小微企业。着力优化供应链金融生态,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资金流向与来源的监督,严查关联企业间违规行为,推动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掌控,同时防范利用低成本资金空转套利。
五、强化信用服务体系建设,降低信息不对称影响
加快国家层面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国信用服务体系优化升级,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力度,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及时更新数据,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优化信用标准,完善评级审核及评价等级制度,推动评级机构及时跟踪传递信息,动态调整评估结果,提升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评级公信力。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行业违规惩戒力度,促进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监管,促进金融创新与安全发展
厘清金融与科技、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制定法律法规,突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金融监管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共同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更多市场主体的竞争结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构建更安全更可持续的金融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