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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勇:建议加大对秸秆热解气化供能的支持力度

  目前,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支持农作物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五化”综合利用,有效实现秸秆禁烧,减少大气污染。其中,秸秆热解气化供能是秸秆能源化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能够实现替代燃煤、缓解能源危机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能源局等多部门都出台政策予以支持。但是,企业在具体建设该类项目时遇到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办理审批手续难。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实施区域限批,制定了《高污染燃料目录》等规定规范。目前,一些地方环保机关存在过分解读高污染燃料问题,针对秸秆热解气化供能等生物质能源化综合利用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批,影响项目落地,限制了秸秆热解气化供能项目的发展。 

  二是认知不到位、项目运作难。各部门对于秸秆热解气化供能的认知还是滞留在直燃阶段,态度上往往不积极、不落实、不支持,阻碍该类项目的推广应用,不利于生物质能源化多种技术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 

  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水平。秸秆热解气化供能是利用生物质能的有效方式之一,对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意义重大。建议国家相关部委研究具体措施,引导各地各部门精准把握《高污染燃料目录》等规定规范的内涵要义,通过试点示范等办法,统一对秸秆热解气化供能的认识,推动各地以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大气污染为目标,因地制宜、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就近消化原则,开展秸秆热解气化供能工作,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的工农有机结合,减少大气污染和缓解能源压力。 

  二、放宽审批手续。在秸秆热解气化供能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前提下支持项目办理环评等手续,各级环保机构优先予以审批,鼓励秸秆热解气化供能项目落地。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地环保机构给予相关企业煤改气的支持政策,发改委也应当主动协助相关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等,产生示范效应,更好帮助秸秆热解气化供能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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